四川教育收费“十条禁令”发布:四川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
①严禁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②严禁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参加课后服务;③严禁对正常教育教学管理事项进行收费;④严禁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项目;⑤严禁擅自设立代收费项目;⑥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⑦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⑧严禁强制或者暗示学生购买教辅软件或资料;⑨严禁非营利民办学校取得或转移办学收益;⑩严禁民办学校收费备高收低或备低收高。(四川发布)
四川省教育厅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提出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十条禁令”。《通知》提出,严禁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应由学校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购置,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
四川省教育厅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提出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十条禁令”。《通知》提出,严禁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APP,应由学校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购置,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严禁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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