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获准卖保险:流量巨头欣然入局,用户投保风险犹存
作者:姜旭波
来源:独角金融
互联网平台布局保险业务再次迎来高光时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网站)
在此之前,BATJ等互联网巨头已经通过参股等形式,间接进军保险业务,不过它们为此也付出了不菲的代价。而保险行业向互联网公司敞开怀抱的同时,搭售产品、误导投保人、集资骗局等行业乱象同样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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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金买资质的时代将过去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允许有实力有条件的互联网平台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质的同时,还鼓励平台通过购买保险产品分散风险,更好保障各方权益。
易观金融行业高级分析师陈毛川对独角金融称:“目前来看,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并不乐观,随着商车费改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致使线上费率优势下降,再加上保民对线上保险合规性和安全性的疑虑,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近两年不增反降,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占总体保费收入不足6%。《指导意见》的推出,一方面在把一些互联网平台向合规方向引入以纳入监管范围,另一方面在拓展和激发互联网平台对保险业的贡献深度。”
其实,这已经不是监管第一次为互联网平台布局保险业务敞开大门。2015年7月,原保监会下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及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应由保险机构管理和负责。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开展上述保险业务的,应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业内人士表示,《暂行办法》的发布,为许多互联网平台经营保险业务打开了缺口,但要想合法经营保险业务,互联网平台还得花重金收购保险经纪公司,以取得相关资质。而《指导意见》发布后,通过花重金购买相关资质的时代将不复存在。
陈毛川认为,《指导意见》发布后,对于已通过其他方式介入保险业的流量巨头,或者想进军保险业务的互联网平台来说都是好事,一方面平台获取代理资质后,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的顾忌和疑虑不在,另一方面自身的流量可以得到充分的变现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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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巨头争相布局
众多互联网巨头早已通过多种方式,陆续涉足保险行业,比如互联网流量巨头BATJ等。这些公司大都通过参股保险公司,或通过收购保险经纪及保险代理牌照参与相关业务。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10月,阿里、腾讯、中国平安保险等发起成立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另外,阿里还了控股国泰产险,并通过全资控股杭州保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蚂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而取得保险中介牌照。腾讯则通过100%控股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北京滕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获得保险中介牌照。
2015年11月,百度、安联保险、高瓴资本联合发起成立了百安保险,只可惜百安保险于2018年夭折。但2017年9月,百度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百度鹏寰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控股的黑龙江联保龙江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入手一张保险经纪牌照。
另外,字节跳动、美团点评、滴滴出行、京东等互联网公司,同样在保险业务的布局方面奋起直追。2018年10月31日,安联财险对外披露收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复,正式更名为“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2018年2月24日,美团全资子公司重庆金诚互诺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获得保监会批复的保险中介机构牌照。
陈毛川对独角金融表示,“互联网公司涉足保险业务具有很大的优势,首先是流量优势,互联网公司本身根植于互联网,数字用户是其最大的资产;二是场景优势,互联网公司或多或少涉及一些服务场景,这些服务场景下融入保险可能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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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投保存隐忧
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公司在布局保险业务方面,得到政策进一步支持后,无论是缓解企业经营资金压力,还是对外投资扩张,都大有裨益。不过,对用户来说,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风险不容忽视。
陈毛川对独角金融表示,当前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互联网保险未纳入监管的前提下,对用户来说,一些骗保、欺诈的事情自然不可避免。在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尚未完全纳入监管的背景下,用户尤其需要清楚自身的保险需求并充分了解保险平台的合规性和购买险种合理性,以警惕互联网保险平台在信息披露、产品设计、服务质量、合规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对用户的影响。
聚投诉显示,安心财险、平安财险、泰康在线等多家互联网保险公司遭到用户投诉。以泰康在线为例,国女士4月10日在聚投诉上发帖称,她在来分期上借款,可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来分期给她捆绑销售了泰康在线的保险。“借款利息都有给,为什么要给我上保险?”国女士发帖质疑道。
(来源:聚投诉)
据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18年, 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大幅增长,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接收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10531件,同比增长121.01%。主要反映销售告知不充分或有歧义、理赔条件不合理、拒赔理由不充分、捆绑销售保险产品、未经同意自动续保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年4月2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发布了《关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提示》,提示保险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保险时,谨防“吸睛”产品暗藏误导、在线平台暗藏“搭售”、“高息”产品暗藏骗局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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