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开始立案执行,但投资人拿到清退资金可能还需时间
文|小犀财经 石万佳
编|杨舒芳
2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一中院”)发布公告称,已对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26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立案执行。
公告同时指出:“为依法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北京市一中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执行工作,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请广大集资参与人关注法院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公示信息。”
据互联网金融电讯报道,有业内人士指出,e租宝案发后历经了立案、审理、宣判,进入了最后的执行阶段,相当于e租宝案已进入尾声,但是对受害者来说,由于资产变现等尚需时间,因此到资金清退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案件处理长达两年有余
2015年12月8日,e租宝北京总部被查,多位高管被带走,115余万投资人的噩梦开始,失眠、轻生、聚众、游行,他们难以接受现实。
此后,e租宝各地分公司纷纷被查,多位相关负责人被批捕,各地亦开始对此立案侦查。
2016年8月14日,“e租宝”案件侦查终结,丁宁等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走私贵重金属、非法持有枪支、偷越国(边)境等罪名,对安徽钰城控股集团、钰城国际控股集团及丁宁等2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7年3月,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透露,e租宝案借助互联网非法吸收115万余人公众资金累计人民币762亿余元,扣除重复投资部分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598亿余元,至案发,集资款未兑付共计380亿余元。
这其中,有无数人的嫁妆、养老金,甚至有一位父亲将重病儿子的救命钱也投了进去。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宣判: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偷越国境罪,对张敏等24人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3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北京市一中院当时还表示,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截至目前,本案已追缴部分资金、购买的公司股权,以及房产、机动车、黄金制品、玉石等财物,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现在,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终于接近尾声。
千亿骗局
法院公布的信息显示,e租宝背后的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通过“e租宝”“芝麻金融”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大量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
法院信息显示,涉案人员通过e租宝等平台获取的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收购线下销售公司等平台运营支出,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被挥霍,造成大部分集资款损失。
美女、香车、粉钻、名表还有各种“奖励”,e租宝实控人丁宁曾有着极度奢靡的私生活。
经多份供述表示,丁宁与数名集团女高管关系密切,仅对CEO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
不仅如此,据张敏交代,整个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以丁宁的弟弟丁甸为例,他原本月薪1.8万元,但调任北京后,月薪就飞涨到100万元。
为了给公众留下‘财大气粗’的印象,丁宁要求办公室几十个秘书全身穿戴奢侈品牌的制服和首饰‘展示公司形象’,甚至一次就把一个奢侈品店全部买空。”多位公司高管表示。
然而,建立在犯罪上的奢侈生活不会长久,现在相关人员都已成为阶下囚,只希望投资人的损失能够尽可能多地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