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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No.07: 罪的先河-绫濑水泥杀人案 犯罪心理分析

文章来源:老客SEO 作者:老客SEO 人气:20 时间2019-08-02 07:58:56

位置:日本 东京 东区

案件类型:非法拘禁附带虐待杀人抛尸

结果:1名女当事人死亡

背景:群体及环境影响下的恶性犯罪

犯罪动机:群体情绪发泄与心理情绪发泄

犯罪目的:发泄、娱乐

作案时间:1988年11月- 1989年1月

人物关系:(来源于新闻报道并整理)

A,男(18岁)【宫野裕史(现改名为横山裕史)】主犯,2008年刑满出狱。

B,男(17岁)【小仓让(现改名为神作让)】,91年入狱,99年被释放。在出狱之后的2004年5月19日,又因为监禁与殴打友人而被判4年徒刑。

C,男 (17岁)【凑伸治】拘禁住所提供者

D,男 (16岁)【渡边泰史】成为闭居症患者

E,男【中村高次】曾以说笑的口吻回忆这件事,对此毫无反省

名词解释:

1. 逆侦测:根据电信技术反向侦测来电信息的电子侦察技术。

2. 吸食强力胶:之前流行的一种滥用化学药剂行为,会让人产生类似醉酒的快感,属于类毒品范畴。

案件经过:(来源于新闻报道并整理)

1988年11月25日下午6时许,AD的家里约他一同去抢劫。晚上8点过后,他们骑着摩托车在游荡途中遇见了打完工骑着脚踏车正要返家的学生古田顺子,A将古田顺子带到宾馆强暴。晚上10点,A打电话给先行返家的D,听到BC也在他家后,便叫他们3人出来。4人将顺子带往D家的2楼监禁。这天,D的父亲因为参加员工旅行不在家,家里只有母亲和哥哥G

1988年11月28日,A以「给你们看个好东西」为由,把E(当时17岁)和F(当时16岁)约出来,之后在一伙人在D的家人熟睡的深夜轮奸了顺子。顺子拼命的抵抗。在楼下的母亲似乎被吵醒了,但是顺子的脸被压在寝具上而无法出声求救。他们更将顺子部分的阴毛剃掉,还把各种异物塞进她的阴道里凌虐她。

1988年11月30日晚上9点,D的母亲首度看见顺子,叫D赶快让她回家。但后来她发现顺子还在2楼,便直接要顺子快回家,但似乎没什么效果。

他们不分昼夜地玩弄顺子的肉体,每当她受不了凌虐昏倒时,少年们就会把她的头浸到水桶里,让她清醒后在继续凌虐。这段期间他们轮流地监视,不让她逃跑。

1988年12月初的某日下午4点,顺子趁行为人睡着之际,从2楼来到1 楼的客厅,打电话报警。但不巧,被睡在电话附近的A发现。很快地,警方利用逆侦测查到D家的电话打过去做确认时,A接起电话敷衍警方后便挂上电话。AB因为此事,对顺子的凌虐手法也更加残暴,打她、踢她、甚至还拿打火机烧伤她的脚背。除外,还喂她吸食强力胶、强灌她威士忌等酒类。

1988年12月5日,东京的中野车站内发生了电车追撞事件。A故意欺骗顺子说:「你父亲坐在那台电车上挂了,现在电视正在播。你看到没有」,当她露出担心的表情后又故意问她:「你现在是什么心情」,「我很难过」听到顺子的回答后A又告诉她:「其实我是骗你的」。ABD三人藉此不断重复着「死了啦」、「还活着」之类的话语,让顺子的心理陷入极度的不安当中。

1988年12月10日,顺子开始央求少年们放她回家。于是A就问道:「你回家后要怎么跟你老娘说」。「我会跟我妈说,我这段期间都在外游玩」「穿学校制服能在外玩这么久是吗」A如此回答她,同时施以暴行,对她又踢又打。甚至还将打火机的填充油倒在顺子的脚上点火,看她惊慌失措地要将火拍息的样子取乐,如此行为持续了好几次。

1988年12月中旬,因为顺子的尿弄脏了棉被,BD狠狠地打了她一顿。不断殴打的结果,顺子的脸部异常肿胀,完全看不出五官轮廓,惨不忍睹,行为人们因此笑成了一团。

1988年12月底,施暴程度越演越烈的同时,行为人给顺子吃的食物也越来越随便。食物主要是D的哥哥G(当时17岁)负责。刚被监禁的第一天还有叫外卖,后来只剩下一天一瓶牛奶,偶尔配上一块面包。也不让她去厕所,叫她尿在纸杯里,再强迫她喝下。「我什么都做请你们放我回家」顺子不断地苦苦哀求。如此,她被强迫全裸跳舞、在大家面前自慰、甚至还被人用直径3公分的铁棒和玻璃瓶塞入下体。

D的双亲此时已经感到不对劲,但是却怕在追问下去儿子会发飙,因此一直对二楼的声音充耳不闻。顺子因为脚上的烧伤化脓无法行走,身体也变的越来越虚弱,还散发出恶臭。A因为讨厌这股臭味,比较少到D家去。

1989年1月4日早上6点(监禁第41天),A因为通宵打麻将输了很多钱火气正大,便将这股怒气发到了顺子身上。BCD三人因为讨厌顺子脚上的腐肉味,三人聚在C家里打电玩。AC家找他们后,一伙人往D家二楼前进。少年们配合着音乐的旋律殴打顺子,顺子因此口鼻流血,地上被鲜血给染红了。此外行为人把蜡烛点燃,拿到她的脸上滴蜡,让她整个脸上都是蜡油。C因为不想沾到血,于是将A吸胶用的塑料袋套在手上,痛打她的肩膀和手。最后顺子全身僵硬,开始痉挛。

途中,A拿出了一支铁棒,前端附有1.7公斤的铁球,D将那支铁棒往顺子的肚子上捶了下去。轮到A来施暴时,BCD三人便在一旁出主意,一附半开玩笑的神情,让暴行更加严重。早上10点暴行结束。A用录音带的磁带绑住顺子的脚防止她逃跑后,一伙人出门桑拿。顺子死亡。

1989年1月5日早上不知该如何处理尸体的行为人们,将尸体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内提上车,之后将顺子的尸体连同她的书包一同放入从附近工地偷来的汽油桶里,倒入水泥。水泥是A从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来的。早上8点,行为人原本想将汽油桶丢弃到海里,但是将车子驶至海滨公园整备地时,心里害怕,便将汽油桶抛出车外,丢弃在整备地里。

注意:监禁42天的时间里,几位行为人邀请了不良少年朋友多达数十人来侵犯受害者。

 

罪犯环境背景以及犯罪心理分析:

 

环境背景方面:(部分来源于新闻报道并整理)
这是第一次用水泥弃尸,所以之后渐渐开始有人加以模仿。在日本,也因为此案件而特别修改了《少年法》。此事件是平成元年(也就是天皇驾崩那年)发生的,对日本社会影响深远。

主犯A(当时18岁),父亲在证劵公司上班,母亲则是钢琴老师,还有一个妹妹,两人工作都很忙碌,A从小就得不到双亲的关爱,而父母亲彼此的关系也不和谐。A从小脾气就很暴躁,国中时学习柔道,并且很有建树,因为作为特长生上了高中。因为A的柔道表现很突出,在学校常常被学长欺负。为了发泄怨气,A会在街上找小混混和中年男子的麻烦,在家则会对母亲拳打脚踢A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时被学校退学,之后打工,同时加入飞车党。平时靠飞车抢劫来赚外快,这期间又染上毒瘾,开始和流氓打起交道。

A成立了一个叫做「极青会」的少年流氓组织,并担任首领,平时主要是强迫推销店家买花等等。同时他和BCD三人的关系匪浅。A因为帮D的哥哥找偷车贼,变得能够自由进出D的家。同时A又跟C的姐姐交往,所以C之后就理所当然地变成A的小弟。

从犯B(当时17岁),在小学3年级时双亲离异,有一个姐姐,母亲在酒店上班,对他疏于照料。国中时曾经有一年是A的学弟。毕业后考上私立高中,但在一年级第二学期被退学。之后读了2个多月的夜校,白天的工作则不定。

从犯C(当时17岁),五岁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是美容师,工作忙碌无时间照料C,父亲离婚后不久死于交通事故。家中有一个姐姐。中学是A的学弟,和A差一届。高中进工业学校就读,但很快就被退学,之后不停地换工作。

从犯D(当时16岁),犯罪行为场所提供者与参与者。他的父母亲在同一家诊疗所工作,父亲是行政主任,母亲是护士。家中还有一个哥哥G(受害者食物提供)。夫妻俩同样感情不合睦,在家中口角不断。国中时是A的学弟,和A差两届。高中就读工业高中,但读了一年就休学了,而后没有固定工作整天游手好闲。

注意:这群行为人的父母因为害怕自己的小孩,因此就算孩子有脱轨的行为他们都不敢责斥。4人每天晚上,都会聚集在D家的二楼,A当时就已经在用自己的车从事犯罪,例如强拉女子上车后施以强暴、或者是飞车抢劫等。

犯罪心理方面:

首先,小社会环境。虽然这个很多人都会说,哎呀不就是原生家庭,父母之类的嘛,嗯……没错,是这些,但是这个案子中的青少年行为人的社会环境比较特殊,不仅仅是这些,相比家庭,其他的影响个人认为更大。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当我们关注这些行为人的环境背景的时候,会发现一个问题,这些行为人的父母,无一人涉及犯罪甚至连违法行为都没有。我们说如果一个行为人,在父母一方或双方有越轨行为的家庭环境下长大,那么这个行为人很可能是易感体质,也就是后续犯罪的可能性会比较高,但如果是父母都没有越轨行为的家庭呢?

在这个案件里面,我们关注的小社会环境应该从家庭,更多的转移到学校和朋友圈去。行为人都有被退学或者是自己休学的背景,当然,这可能是因为行为人在学校的行为威胁到了学校的其他学生,但是在该受教育的时期从学校脱离,这无疑对行为人是一种非常强的负面反馈,会让行为人觉得自己瞬间成为了无管制的早期社会人,被相对平静的环境抛弃,加深行为人的自我否定;朋友圈的进一步推动,我们注意到这个案子的特殊性,除了最开始A对顺子的强奸行为是一个人完成的(强奸的前置行为也是AD结伴完成),其他的犯罪行为均为群体或者结伴,人数不少于2人,行为人互为走的很近的朋友,每个人的行为都在互相影响,互相为对方的学习榜样,只要朋友圈中的一个人出现了犯罪行为,这样的心理因素就会随着接触而被另一个人感受到,每一次的犯罪行为的发生都是一种负面反馈的交流,这种交流使得犯罪心理随着行为次数的增多而趋于稳定。


其次,乌合之众与群体犯罪。这个案子里,我们不得不谈到群体心理对于群体中个体的影响,以及群体犯罪心理的可怕。好像所有的群体犯罪一样,邪教类别,传销类别,煽动类别的,这些犯罪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总会伴随着一些无法让人理解的行为,个体为什么会轻易听从指挥?个体为什么会没有自主能力?我们从几个方面来分析这个案子的群体犯罪心理,

第一,群体去个性化。一个群体行为,包括哪几点?1.寻求行为参照 2. 对偏离的恐惧 3. 群体的凝聚力。这个群体犯罪行为中,行为参照物开始的时候是A的行为,后面变成了大家的行为;群体中的每个人都担心,如果别人都做了,自己不做,那么犯罪群体中的其他人会如何对待自己?群体的凝聚力在这个案子里面,就是大家都做了同一件犯罪行为,已经在一条船上了,并且有A这个大哥在控制着。

在以上三个因素的作用下,个体融入群体时,他/她的自我意识会下降,体现出来的就是去个性化,自我控制和自我评价下降,这是人作出侵犯行为的众多因素中的一个。个体自我意识水平降低的时候,个体的侵犯性就会增加。站在这个角度,我们就很好理解行为人的群体行为了,社会心理学角度看,侵犯动机是有意做一些受谴责行为而使自己获得平衡和满足的一种心理倾向,当个体融入群体时,群体的整个情境都很浮躁,群体主流思想目标明确(就是去发泄),会导致个体去个性化速度加快,在去个性化过程中,很容易发生一些平常不太出现的行为,当然包括这个案子里很不合理甚至是变态的持续侵犯性行为。

第二,群体对于行为后果的认知缺失。“任何人在实施一个行为的时候,都会对行为带来的后果做预先判断,但是这个案子看上去并不是这样,到了监禁后期,行为人才开始知觉可能会有不好的后果发生”。无疑,这些行为人的行为都是非常残暴的,并且并不受控制的。为什么?前面这句话,讲述的是个人的行为历程,而此案中,是以群体行动的。社会心理学里面提出几个概念,“责任意识降低”,“责任分散”,提出这些概念基于一个现象或者说问题,就是一般有他人在场的时候,对个体的利他行为往往会有负面的影响,在场的人数越多,利他行为就会越少,由于他人在场,导致个体责任意识丧失,或者导致责任分散。这个案件里面,由于这种责任分散,各个行为人都觉得别人会有分寸,会意识到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所以不是自己的事情,加之本身对于行为认知的缺失,造成无法控制的后果。

如果情境中出现助人行为的榜样,会产生示范效应,对侵犯行为有抑制作用。很可惜,这个群体中全部是严重的侵犯行为!而有很重要作用的父母也没有及时起到作用,或者说作用不能。

再次,受害者心理。这个案子需要谈到受害者心理,其根本关注点在于,曾经D的妈妈先后两次,一次叫D送顺子回去,一次是直接叫顺子回去,受害者顺子都没有继续要求或者是自行离开。第一次我们很好理解,母亲的角色在D这里是没有任何力度的,所以D肯定不会乖乖的把顺子送回去,但是第二次呢?D的母亲直接和叫顺子离开,顺子也并没有行动,原因是什么?这两次请求离开,都发生在顺子被拘禁的前几天里面,顺子在这几天里面遭受到的是轮奸和性凌辱,紧接着,顺子做了一个行为,准备打电话报警。我们把顺子所有的行为放在一起来看,拒绝自行离开,然后打电话报警,说明了什么?

这些行为说明了几个心理状态。第一,顺子低估了行为人对自己的伤害程度,认为行为人的群体行为是偶发的,并且不会继续恶化,这个时候的顺子对于自己的遭遇依旧存在着侥幸的心理。第二,顺子寄希望于外部的寻找,因为自己已经没有归家很多天,顺子寄希望于自己父母的寻找,以及她自己报警之后,警察的调查和救援。第三,害怕报复。对于顺子来说,心理上认为这群不良少年什么都可以做的出来,甚至连自己父母都可以不放在眼里,即使顺子跑回去,也会被再一次抓回来,因为行为人害怕顺子报警,所以一定要把顺子控制住,这种对于后续行为的恐惧,导致顺子不敢进一步自行离开。

这个案子中的受害者,并没有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情况。

最后,原发型犯罪者的进化之路。原发型,渐变类别犯罪者里面最难改正的类型,从少年时期开始,通过不良交往和违法行为的尝试,累积了经验,逐渐发展成个性化的犯罪心理,并开始实施犯罪行为。这类犯罪者社会化过程不完全或者是经历了错误的社会化,第一次犯罪年龄早,根深蒂固。在这个案子里面,A起到的作用尤其大,因为A是犯罪群体的领导者,也就是主犯,但是A的行为并不是一天就定型的,从背景中我们可以看出A行为轨迹的变动。

由于缺乏关爱,所以脾气暴躁(因为A觉得发脾气可以获得父母的关注和爱),后续学了柔道,厉害了,极大的满足了A的表现欲和控制欲,使他觉得自己有能力独当一面。A怀着跃跃欲试的期待进到了高中,结果被学长霸凌,因为学长觉得A抢了风头,那就要压压风头。这个时候A很压抑,因为现实情况和自己想象的那种感觉差太大,于是他就去社会上发泄,选择目标为有越轨行为的混混(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找合理化借口)以及中年大叔(对于年长者的目标泛化的报复),至于A回到家对于母亲的暴力(一方面报复母亲对自己童年的忽视,一方面是对父亲对母亲态度的学习),又因为这些A认为是没有多大问题的行为,学校开除了AA这个时候觉得因为“正常行为”开除我,那索性我就不读了,于是去打工。

A在进入社会之后,对于越轨行为群体是不抗拒的,于是加入了暴走族,那个时候的暴走族不像现在的,我去日本的时候就见过暴走族,现在的比较文明了,那个时候的暴走族就是黑社会前置阶段,于是这个时候的A开始正式的接触犯罪,犯罪心理也开始了快速个性化和动力定型的转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A的犯罪技能也在团体内部的交流中完善。

这个进化的道路,同样可以套用在B,C,D身上。值得注意的是,原发型的犯罪者很难去矫正,再犯的可能性很高。

 

其他问题: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我们之前有专门的文章分析过,所以就不多讲了,多数是心理和生理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社会撕裂造成的扭曲造成的越轨。

本案中的行为人不存在显性的人格障碍,多数的行为是因为群体影响以及青少年时期认知错误的强化造成的,A作为主犯,可能会体现出情感淡漠,偏执,情绪化等性格特点,但是并没有上升到人格障碍程度。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在抛尸路上的恐惧心理,这个是犯罪行为实施完成之后,犯罪心理进入到后续潜伏阶段的正常反应,这个时候行为人开始受到各种负面心理的攻击,不断的挑战自己的衡量标准和行为准则,恐惧就是其中之一。

抛尸手段的模仿,水泥封尸确实对后来的一些犯罪者提供了例子,因为这个案子的败露,并不是发现了装着尸体的水泥桶,而是行为人因为其他事情在被警察询问的过程中偶然透露的。

继发行为:

2004年7月3日,琦玉县的一名计算机操作员-神作让(当时33岁)遭到逮捕,他涉嫌绑架、监禁一名男性友人(当时27岁),并对他施暴伤害。而神作让就是“绫濑水泥杀人案”中,被东京高等法院判处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的少年B

2005年3月1日,东京地方法院判处神作让有期徒刑4年(求刑有期徒刑7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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