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篇-动物恋:强迫动物,该当何罪?
关于动物,可能你见到的是这样的
或者这样的
是的,非常可爱。但是今天,我们想讲一点不一样的。
人 *兽 *杂*交*
人*兽*杂*交*什么的听起来真的相当恶俗又恐怖啊。。。动物恋通常被认为是违反自然的,而人*兽*交*则被谴责为一种虐待动物的行为。
动物恋在西方国家好像异常流行。。。2000年开始,欧洲国家才开始陆续禁止动物恋。
在丹麦,曾经还出现过专门训练动物卖*淫*的动*物*妓*院*,据说还相当流行,吸引了大批游客!不过迫于反对群众压力,丹麦已经于2014年命令禁止人*兽*交*,你们是体验不到了。
不过据说兽*交*在芬兰、匈牙利和罗马尼亚依然合法。甚至还有一个叫ZETA的团体居然是一个兽*交*爱好者俱乐部。。。这个组织的成员都承认他们曾与动物发生过性*行*为*,很多人也有人类伴侣,而且伴侣都知道他们有这种倾向。。。啊,多么心大的伴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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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宠宝得知消息:大概是四五年前,动物保护组织“红毛猩猩生存基金会”披露了一件事。印度尼西亚婆罗洲的一个热带雨林小村里,当地村民抓了一只红毛猩猩后,不是养着,也不是吃了,而是用铁链把它锁起来,然后把全身的毛都剃光,强迫它卖*淫*。
是的,这只红毛猩猩沦为了当地村民的性*奴*。长期的性*虐*,甚至让它形成了条件反射,只要看到有人靠近,就会自动转过身子。
该红毛猩猩被动物保护组织发现后,当地人拒绝交出,原因很简单,能够给村民带来收入,而且提供当地男性“刺激”的性*服*务*。
红毛猩猩与女主人
由于红毛猩猩是极为珍稀的濒危物种,这件事传出来后,外界哗然,大肆抨击。最后,在各方压力以及动物保护组织的努力下,印尼警方才终于出动了35名全副武装AK-47的雇佣警察,将这只红毛猩猩拯救了出来。只是,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当地村民并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实,类似这种事情,每天都在世界各地上发生。因为红毛猩猩的珍贵,所谓的“人*兽*”交*合*,终于稍微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但是,如果是其他普通动物呢?
01
印度有一个叫克罕的22岁的小伙,有一天和朋友深夜饮酒至天亮,在去上班的路上,突然感到性*欲*难耐,便与友人一同打死一只母狗,再轮流性*侵*尸*体*,友人性*侵*完等到他进行时,遭路人发现报警,警方后来在母狗的遗体中发现胎儿,但都已死亡。。。
对,你没有看错,他和他的朋友轮*奸*了一只母狗,是真的母狗。。。怎么会有这么丧心病狂的人,古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真是变态惜变态。。。
如果你以为只有男性会喜欢这样,那你就错了!
02
澳洲一名27岁女*毒*贩*在同居人的怂恿下,性*侵*她家里的比特犬。警方当时原本是要调查她涉及的贩*毒*、藏*毒*等罪行,没想到在寻找证据的时候,在她手机里意外发现有3段「人*兽*交*」的影片,而且女主角就是她!简直了,这是什么恶趣味,还拍下来。。。
▲2014年时,珍娜被拍到跟一头狗狗在一起,可能就是被她性*侵*的比特犬。
03
中国台湾一男子为发泄自己的欲*望*,连续两次深夜潜入牧场性*侵*母*猪*,完事后留下套套匆忙逃走。其中,3头母猪因承受不住凌虐相继死亡,这才让牧场主人有所察觉,立即报警追查。
据报道,牧场连续有5只母猪臀部左右对称位置遭人刺伤,其中3只失血过多死亡。警方在现场找到疑似嫌犯弃置的保险套外包装铝箔纸,分析是性*变*态*者对母猪“性*侵*”凌虐。据现场状况推断,变态者以两把利刃刺进母猪臀部两侧,当作使力的支撑点方便“办事”,虽然受伤的母猪疼痛挣扎,但因猪舍狭小无法逃出。
关于动物恋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人类文明的初期,并且四大文明古国一个不漏,全部中招。
古埃及人认为,羊是神圣的。因此男人可以和母*羊*交*嬗*,女人可以和公*羊*交*嬗*。古埃及人的某项祭祀仪式上,女祭司要和一头公*牛*交*嬗*,因为那是“神明的化身”。据说埃及艳后还训练了一群狗,然后将蜂蜜涂在自己的私处。
而我国,明清遗物中就曾发现过“十*二*生*肖*兽*交*春*宫*”鼻烟壶。
在印度,还有这样的雕塑作品——
国外的艺术品:《丽达与天鹅》
事实是,我们不知道世界上到底有多少动物恋者,但毫无疑问,ta们就在那里,只会增多,不会变少。
如今,就算立法禁止“兽*交*”,那么,动物恋者们又将涌向何处?法律虽然可以禁止,但是谁敢保证那些打着“喜欢小动物”招牌的,其中没有动物恋者?
关于动物恋的争论还在继续,这种行为显然严重冲击了人类的道德观念。反对者称动物恋者没有尊重动物的意愿,损害了动物的权利,甚至认为这种利用自己的权力来占其他生物便宜的行为足以构成强*奸*罪*。而支持者称他们只是眷恋动物,把动物视为伴侣,并没有伤害动物。更甚者表示:你们一边吃着动物的肉一边讲动物权益,未免太可笑。
好吧,双方都表示自己爱动物,而不会说话的动物,又该如何表达自己的观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