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炉 工信部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焦立坤)“携号转网”有了最新进展。7月31日,《携号转网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4日。
工信部表示,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要求,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工信部结合前期实践经验,形成了征求意见稿。此前,工信部新闻发言人闻库曾表示,“携号转网”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五个试点省市共完成了230万用户携号转网工作。但全面铺开还要妥善应对两大挑战——数据量庞大、涉及面广。携号转网的呼声由来已久,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11月底前在全国实行携号转网。该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携号转网”的定义:携号转网服务是指在同一本地网范围内,手机用户变更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而用户号码保持不变的一项服务。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保障用户的自由选择权,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携号转网服务。而用户如果办理携号转网服务,须先向当前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为“携出方”)查询号码是否满足携转条件。满足携转条件的,用户向携出方申请获得授权码,并到拟签约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以下称为“携入方”)申请办理携入,办理完成后携入方为用户提供新的移动电话卡。用户想要申请携号转网应当同时满足五个条件: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号码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非挂失、停机等),不能欠费(如有未出账的费用,与携出方已约定缴费时间和方式),无在网约定期限限制的协议或已解除在网期限限制,申请携号转网的号码入网已满120个自然日。如果不能满足上述条件,携出方应当为用户提供便捷方式以满足条件。用户解除限制后,携出方应当立即允许用户携号转网。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携出授权码是有期限的。用户可以通过向携出方发送短消息等方式申请携出授权码,对于满足条件的,如无携号转网后受影响的业务,携出方应当立即为用户提供携出授权码;如有携号转网后受影响的业务,携出方应当及时告知用户相关影响和解决方案,并经用户确认后立即为用户提供携出授权码。
那么正在办理携号转网过程中的手机服务由哪一方来提供?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电信业务经营者收到携号转网成功生效结果告知后,网络切换完成。网络切换完成前,原移动电话卡正常使用,由携出方为用户提供电信服务。网络切换完成后,原移动电话卡失效,携出方与携号转网用户间的电信服务关系终止,同时新移动电话卡激活启用,由携入方为用户提供电信服务。携入方不得在网络切换完成前为用户提供电信服务。另外,该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实施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一)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止、拖延向用户提供携号转网查询服务及解除限制服务;(二)增设办理条件,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止、拖延向满足条件的用户提供携出授权码服务。对于发现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违规行为,电信管理机构应当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处理结果纳入相关信用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