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网站3G泡泡陷入“版权门”
法院判决:《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同样适用于无线阅读领域
本报记者 王晓雁
在经历了几年来的“井喷式”发展后,我国IT行业中,已密密匝匝地出现了近万家之多的独立WAP门户网站。
然而,新兴领域的生机勃勃却更许多人忧心忡忡:20部网络小说作者状告中文手机搜索网站“悠悠村”侵权、TOM把侵权提供黄健翔“解说门”彩铃的网站相继送上法庭、中文在线状告手机阅读网站邦邦网……由版权而引起的摩擦纠纷几乎是此起彼伏没消停过,WAP行业已经成为了继互联网之后,版权问题多发的又一块重灾区。
近日,手机阅读市场久负盛名的“3G泡泡”WAP网站,也因为涉嫌侵犯北京书生公司《下一秒新娘》和《创世战士》两本电子书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陷入了“版权门”风波。
一个巨大的版权黑洞,正在无线阅读领域中渐渐显露。
知名手机网站出现侵权小说
2006年6月,北京市书生公司发现:独立的WAP网站“3G泡泡”(pp.cn)提供的图书下载和在线阅读服务中,出现了《创世战士》和《下一秒新娘》两本书全文,共计716千字。由于书生公司旗下的读吧网独家享有这两本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06年9月8日,书生公司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对3G泡泡的侵权行为进行公证,并于同年11月,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按照每千字50元的赔偿数额标准,要求3G泡泡赔偿损失3.58万元。
而3G泡泡网则认为,自己是提供手机上网获取信息的非营利性服务平台,提供的电子图书只能阅读不能下载,自己在被诉后也立即履行了删除义务,进行了屏蔽并断开搜索链接。而且书生公司网站上的《创世战士》阅读记录为零,既没有销售信息、作者授权说明等版权管理信息,也没有不允许转载的声明;至于《下一秒新娘》的内容则根本未显示。
法院:3G泡泡赔偿书生一万余元
在此案之前,无线网站中长期存在着不重视著作权的状况,甚至有些网站从业者认为,手机用户只能在自己的手机上看到作品内容,电脑用户看不到就不算侵权,并由此认为,《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不适用于无线阅读领域。
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该案审理中,首先肯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同样适用于无线阅读领域!
法院认为,WAP这一通过手机上网获取内容的无线网络传播方式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性质,这一使用方式应当基于对作品内容享有网络传播权,获得的内容亦为数字形式,属于书生公司的权利范围,不因取得方式的延伸受到影响。因此,3G泡泡的侵权行为成立,法院作出了由3G泡泡赔偿书生公司15320元,同时承担诉讼费用的一审判决。
“此案的判决结果,将对手机阅读网站产生重要影响,能够积极地促使这些网站尊重著作权,解决内容合法来源问题,进而促使其规范化运营。”一位知识产权界人士这样表达了他的看法。
盗版撑起的“虚假繁荣”
无线阅读领域为何频频出现侵权丑闻?还得回溯到“繁荣”景象的出现。
随着无线互联网逐渐成为我国年轻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与此同时,国民的阅读习惯也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如今,我国已经形成全世界最大的无线阅读市场。据易观国际顾问公司预计,WAP手机上网注册用户数在2008年将达到6800万,市场规模将达到170亿。
然而,危机也随之日益严重。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目前,我国有1万多家独立WAP站点,内容存在严重同质化不说,很多独立WAP网站都提供图片、铃声的下载,光这一项业务就根本不可能一一具备版权。“独立WAP网站的发展已经陷入畸型,有鲜明特色的站点很少,大多数都是靠盗版内容,才支撑起了一个"虚假繁荣"。”
由于独立WAP门户游离于运营商的产业链条之外,仅仅使用了移动通信运营商的网络,通过类似互联网的免费模式,借助提供内容,以吸引广告和为用户提供部分可选收费服务盈利,这种“独立性”,也使得自身从未被纳入任何监管体系。
数据表明,与独立WAP网站有关的投诉正以惊人幅度上升。这意味着数以千万计的WAP用户正处于一个没有被规范和监管的产业之中,而这些使用者的手机号及其部分个人信息被完全暴露在独立WAP门户运营商面前。
亟待纳入政府监管体系
作为移动运营商中的“老大”,中国移动早已对合作WAP站点加紧了监管步伐,目前,运营商旗下的合作WAP都处于相应政府职能部门和电信运营商的管理与监控之下,而独立WAP门户出现时间短、发展势头猛,暴露出的问题更严重。
电信专家吕廷杰认为,国外的发展经验显示,独立WAP门户的存在对促进移动互联产业的发展有一定积极作用,但前提是独立WAP门户需要纳入到一个规范的行业体系中,并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和规范措施,否则,这类新兴边缘行业的监管真空状态,容易导致手机用户权益受损、黄色信息泛滥、盗版侵权等问题。
“诉讼频发的混乱局面表明:版权保护已经成为无线阅读产业生死存亡的关键!该领域急需建立游戏规则,才能走回健康发展的路上。”北京市元泓律师事务所曹旭升律师建议,政府相关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制订相关的数字版权法律,并建立与网络环境相适应的版权交易体系,否则,类似的版权纠纷将很难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