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特只换不修服务规则
为了帮助有服务优势的淘特商家获得更好的经营优势,提升买家购物体验,淘特计划新增《只换不修服务条款》规则。相关内容将于2022年8月15日公示,2022年8月22日起施行。
一、服务内容
1.“只换不修”服务:是指商家承诺,消费者在其淘店购买带有“只换不修”服务标志的商品时;
商品主体在国家“三包”或厂家保修服务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指“非人为损坏”问题)且符合服务性能标准,本人发现消费者在系统记录的收货时间后一年(含)内发起换货申请的,商家应在申请发起后的规定时间内对消费者发起的换货申请作出有效回复(商家与消费者对处理方案的约定视为有效回复);
消费者提供有效凭证的,商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实际情况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全新商品;
商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回复消费者的换货申请或者商家向消费者提供有效凭证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为消费者提供换货处理的,商家应当按照平台的规则对退货商品进行退款或者退款,并按照本规则第五条的规定额外支付消费者违约金。
新货按收货时间重新享受三包。其中,商品主体和配件的区分以商品说明为准。
注:全新商品是指品牌和规格相同或规格更高的全新商品(包括商品本体和配件)。
2.商家需要在当前商品的承诺发货时限内发出新货。时效计算:开始计算退货收货时间(以物流信息显示为准)。
3.“只更换不维修”服务的性能条件包括(必须全部满足)
(1)订购商品带有“只换不修”的服务标志;
(2)在服务有效期内,且是首次发起性能申请;
(3)消费者发起“只换不修”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三包”或厂家保修服务范围内的商品主体质量问题(非人为损坏)图片、未维修的产品(品牌官方售后维修除外)、检验单据、检验报告等。
(4)买方申请的商品与订单信息一致;
(5)收到商家发来新货的买家收货地址与订单收货地址一致或在菜鸟物流覆盖范围内(注:菜鸟物流覆盖范围可通过菜鸟服务热线4009005656查询)
4.“只改不修”的超时规则
(1)商户应在买方发起服务申请后3天内(即72小时内)处理服务申请。逾期不办理服务申请,系统将默认商家同意“只换不修”的服务申请。
(2)买家应在商家同意服务申请之日起7天内(即168小时内)将原商品寄出并在线填写物流信息。逾期未办理的,申请流程自动关闭。
(3)买家可以在商家拒绝服务申请后7天内(即168小时内)修改服务申请。逾期未办理的,申请流程自动关闭。
(4)买方应在商家发送时的以下时间内确认是否收到新货。逾期未确认,系统流程默认买家已收到新货。
二、服务描述
1.每个子订单只能享受一次“只换不修”的服务。
2.每个子订单不能同时申请“退货退款/只退不补”和“只换不修”服务。
3.如果苏
3)仅限商品配件(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线、充电器等。)、礼品、包装袋、耗材(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净水器的滤网、滤芯)有质量问题或损坏。
4)买方申请的货物与订单信息不一致(包括但不限于型号、颜色、生产时间等。)
5)买方申请服务的商品已经过非品牌官方售后维修。
6)如果商家可以为买家提供同品牌同规格的全新产品,但买家拒绝,或者买家要求商家提供同品牌更高规格的全新产品。
7)就像同品牌的商品停产或缺货,商家可以向买家提供同品牌规格更高的全新商品,但买家拒绝。
8)如果商家发出的新货,买家收货地址与订单收货地址不一致,且不在菜鸟物流覆盖范围内,商家可以在订单收货地址或菜鸟物流覆盖范围内提供服务,但买家拒绝。
7.如果买方滥用“只换不修”的服务,将从此时起永久取消其获得服务的资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以盈利为目的的非正常消费行为;
2)使用服务过程中发生不诚信行为(如换货时更换原商品等。).
8.运费的描述
1)对于符合服务性能标准的服务应用,商品更换过程中产生的来回运费由商家承担;
本人发现收到新货的买家收货地址与订单收货地址不一致,不在菜鸟物流覆盖范围内,且买家与商家达成协议,商家将在菜鸟物流覆盖范围内提供服务,超出菜鸟物流覆盖范围产生的自担费用或转运运费由买家承担;
2)如因买方自身原因导致服务无法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a .买方申请的商品与订单信息不符,b .买方商品质量问题属于人为破坏等。),往返运费由买家自己承担。
三。服务的开放和退出
1.
“只换不修”服务的开通(1)符合开通“只换不修”服务条件的商家,可自愿在“商家后台——客户服务——特色服务”界面申请开通“只换不修”服务。
(2)商家发布商品时选择“只换不修”服务选项,或者在店铺页面、商品页面等处实际使用“只换不修”服务标识的,即承诺就带有“只换不修”服务标识的商品根据本服务规则的规定向消费者提供本服务。
2.“只换不修”服务的退出
(1)主动退出
a. 商家在本服务开通后的24小时内不得关闭服务;服务开通满24小时后,商家可根据自身情况对单个或多个商品停用“只换不修”服务;
商家关闭本服务的,相应服务标识将不再展示,但服务关闭前已付款且满足本服务履行条件的订单,可继续享受本服务,商家应继续履行本服务义务。
(2)被动退出
a. 当商家保证金不足额,淘特有权强制关闭商家服务权限并将店铺所有商品退出“只换不修”服务;
(3)店铺退店
a. 若商家退出“只换不修”服务的或者商家申请退店或平台关闭店铺的,商家仍需对“只换不修”服务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继续履约,直到所有交易订单履约完成,否则商家保证金不可解冻。
四、消费者保障(含不履约赔付)
1. 若商家退出“只换不修”服务的或者商家申请退店或平台关闭店铺的,商家仍需对“只换不修”服务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继续履约,直到所有交易订单履约完成,否则商家保证金不可解冻。
2. 若商家未按本服务条款的规定履行“只换不修”服务的相关义务的,而在商品详情页展示“只换不修”标识,导致消费者投诉,商家应及时予以协商解决;
同时商家需提供已按承诺履约的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货单、服务单据、旺旺聊天记录等),若商家无法在规定时间提供有效凭证,或消费者可提供商家未履约有效凭证的,商家应向消费者赔付相应金额现金红包;
淘特有权从商家账户(包含且不限于保证金、支付宝余额、账期等)扣除对应的赔付金,并依据本规则、《淘特商家服务协议》和《消费者权益保障规则》等相关协议和规则以平台红包形式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赔付金额为每个子订单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的30%(每个子订单实际支付金额不足5元的,赔付5元,最高100元)。
3.若商家未根据本规则规定履行“只换不修”服务中的换货承诺或其他售后服务义务的,且商品已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的,淘特有权支持消费者仅退款或退货退款,运费由商家承担。
4. 如淘特认定商家违背或未按时履行本规则约定的“只换不修”服务承诺的,不履约情形严重的淘特有权依据《淘特市场管理规范》对商家采取违规处理措施。
5 .当消费者发起“只换不修”服务申请后,淘特有权对商家的货款余额进行冻结,用于对相关订单消费者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