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生鲜食品品质抽检规范
淘宝网近日发布了关于添加《淘宝网生鲜食品品质抽检规范》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规范平台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淘宝网拟新增《淘宝网生鲜食品品质抽检规范》。
本次规则变更将于2022年7月15日公示,2022年7月22日生效。
公告显示,主要新增点如下:新增《淘宝网生鲜食品品质抽检规范》,明确了生鲜食品的质量抽检流程、抽检范围、抽检项目和标准、违规处理;明确了桃、柑橘、橙子、樱桃/樱桃、苹果、石榴、葡萄/葡萄干、大闸蟹等八大类特定生鲜商品的抽样标准和要求。
具体来说,《淘宝网生鲜食品品质抽检规范》适用于第一类“水产肉类/新鲜果蔬/熟食”下发布商品的淘宝卖家。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一级类目“水产肉类/新鲜果蔬/熟食”下发布商品的淘宝卖家。
第二条【工艺内容】
本规范有规定的,以本规范为准;如果本规范没有单独规定,则以《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范》为准。
第三条【检测范围】
生鲜商品的质量检验项目包括《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范》、《淘宝网抽检标准(食品)》中的商品质量检验项目和本规范中的特定类别检验项目。
第四条【测试依据】
1.已注册的现行有效的快递商品企业标准;
2.明示商品的质量标准和指标;
3.淘宝快递商品质量抽检标准;
4.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一些国家标准如下: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霉菌毒素限量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鲜和冷冻动物水产品
GB 316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农业部公告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农业部公告第193号食品和动物禁用兽药及其他化合物名录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的整改函[2010]50号
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五批)的通知》的整改函[2011]1号
切割提示的检测基于所有注明日期的文件,所有随后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不适用于本规范;对于未标日期的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第五条【特定类别检测项目和标准】
第六条【判断原则】
(a)数字标准
当销售者描述的商品重量、尺寸为范围值时,采用最低值计算与重量、尺寸相关的检测项目;当卖家描述的商品重量、尺寸为近似值时,以卖家描述的数值计算与重量、尺寸相关的检测项目。
(2)信息决策优先级
如果卖家在订单信息、属性、标题、主图或详情页中对商品质量的描述不一致,淘宝会按照以下优先级进行判断:订单信息属性标题主图详情页。
第七条【礼物的检查】
商品承诺赠送,卖家没有描述赠品规格的,赠品规格按主要商品规格抽样。
第八条【处罚标准】
淘宝会根据鉴定人出具的鉴定报告,按照以下标准对生鲜食品的不同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1)《淘宝网抽检标准(食品)》中的商检项目检验不合格的,按《淘宝网抽检标准(食品)》的规定处理;
(二)本规范中特定类别检验项目检验不合格的,一般按《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描述或质量不符-情节处理。
第九条【无复验】
由于
生鲜商品的质量检验项目包括《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范》、《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范》中的商品质量检验项目和本规范中的特定类别检验项目。
根据所有注明日期的文件,所有随后的修改(不包括勘误表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对于未标日期的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