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调整发货管理规范及违背承诺规则
Taobao.com今日发布《淘宝网发货管理规范》及《关于变更承诺规则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保证买卖双方的交易安全,提升买家的交易体验,淘宝拟对《淘宝网发货管理规范》103010中的违反承诺规则进行变更。本次规则变更将于2022年7月11日公示,2022年7月18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主要变化点为:调整延迟发货、缺货、虚假发货违规行为的赔偿金额;取消“淘宝认定投诉成立前,卖家未主动支付违约金的,除向买家支付违约金外,还须向淘宝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及时发货,可向淘宝举报。
具体来说,《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显示卖方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发货:卖方必须在买方付款后48小时内或者在设定的发货时间内发货;
淘宝官方活动,具体节假日,疫情等。发货时间以淘宝公告为准。如果买卖双方通过谈判工具谈判成功,卖方应在谈判成功的时间内交货。
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疫情、大型会议、重大比赛等。)等原因,卖家可以向淘宝发起举报。如果举报成功,将根据举报结果重新确定送达时间。
003010变更后的违约,是指卖家未按照约定或者淘宝规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损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卖家必须按照协议和淘宝规定履行对买家的承诺。违规类型为一般违规(A级)。
卖方违反交付承诺,情节一般的,会向买方支付一定的金额。情节严重的,还可以采取A类扣6分、下架、删除商品等措施。
如果滥用上述规则发起支付申请,淘宝不支持支付。卖家违反交易方式和服务承诺的,每次扣4分A类。卖方违反特别承诺,每次扣6分A类。除上述行为外,Taobao.com出版的其他管理内容构成违反承诺的,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