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企业业务生鲜品类商品管理规则
京东平台新增《京东企业业务生鲜品类商品管理规则》,该规则于 2022年05月17日起生效,以下是规则内容: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
为确保企业客户对生鲜类商品采买需求,同时保障生鲜类商品品质,提升企业用户的满意度与信赖度,京东企业业务特制定本规则,对生鲜类商品实施严格管理。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企业业务商品池中,由京东企业业务合作的厂家/供应商(以下统称供应商)在订单履约过程中直接委托物流服务公司送货,或由厂家/供应商自己送货的生鲜类商品。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三条 品类要求
企业业务商品池暂不接受高质量风险的生鲜类商品入池,其中水果类禁止草莓(13569)、蓝莓(13559)、莲雾(22353)类目商品入池。
第四条 资质要求
供应商产品线资质需满足《京东自营生鲜类目资质标准》,同时每个订单需按品类向客户提供采购单同批次特殊资质:
(一)水果、蔬菜:需提供采购单同批次农药残留物检测合格报告;
(二)肉制品:
1. 需提供采购单同批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 需提供覆盖所有肉制品范围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同时供应商需根据收货地的动检要求,在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加盖道口章(没有道口检疫要求的城市只提供产地检疫票即可)。
(三)海鲜水产:需提供采购单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四)具特殊标记类生鲜商品:
1. 声称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需提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
2. 声称地理标志产品的生鲜类商品需提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3. 声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生鲜商品需提供绿色食品认证证书;
4. 声称有机食品的生鲜商品需提供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有机转换证书无效。
(五)进口类商品:
1. 需提供同批次报关单以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报关单上展示对应商品的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卫检证明如有附页需提供完整。
若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报关授权,或以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或收货单位为源头的完整授权;
2. 需提供同批次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和防控消毒证明。
第五条 贮存和运输要求
供应商对生鲜类商品的贮存和运输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运输车辆的车厢需清洁并定期消毒,没有影响商品品质的异味,没有容易混进商品包装或商品内的碎片、粉末等异物,贮存和运输包装必须清洁、整齐、无发霉、污损等情况。
(二)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贮存、运输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备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
第六条 商品要求
(一)商品应满足生鲜类行业运营标准,包括标识标志规范、质量规范、基本信息规范等,具体标准见:京东行业运营规则发布平台 (jd.com)。
(二)生鲜类商品到货温度应符合标准
(三)商品到货日期距离食品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不得低于临期标准
(四)商品感官不可见腐烂、发霉、软烂、病斑及明显的伤痕,不可存在异常的色泽和气味,深冷、冷冻食品不可存在化冻后二次冻结导致冰霜过多的情况,深冷、冷冻、冷藏食品不可存在化冻、变软、发粘的现象。
(五)商品实际规格要与商品详情描述相符,数量及重量应符合订单约定范围。
第七条 客户验收要求
供应商需随货提供《商品验收回执单》,并请客户对每个订单商品进行验收。
第八条 售后处理要求
供应商需依据企业业务客户与京东的协议约定对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积极解决,并保证在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与客户达成共识。
第三章 治理措施
第九条 年度审核查验
京东将每年对企业业务生鲜类商品供应商进行一次验厂,如验厂结果不合格,企业业务事业部将终止与供应商的合作。
第十条 违规治理
(一)如供应商因以下违规场景引起客诉,且供应商未能在要求的时效内完成售后处理,企业业务事业部将对供应商进行治理。
(二)如供应商因以下违规场景引起客诉,企业业务事业部将对供应商进行治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则于 2022年05月10日首次发布,于 2022年05月1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