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 未拴绳狗撞倒骑车女子致骨折判赔3.9万
广西南宁。蒋女士骑电动车下班回家时,一未牵绳的狗窜出,将她撞倒在地,导致骨折。交警认定狗主人叶某未对狗拴系牵引造成交通事故,蒋女士无责任。但叶某未道歉也未支付任何费用。蒋女士起诉至法院。西乡塘区法院判决,狗主人叶某赔偿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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